 |
栏目选择:
| | |
|
上海试行交通事故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 2006-10-27 |
|
|
 10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和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召开新闻宣传通气会宣布,从11月1日起,上海市试行《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届时,2000元以下的物损事故将无需报警,当事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此举有利于快速处理轻微事故,保证道路通畅。
摄影 朱岚 制图 安然
|
上一篇:2006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近日举行
| | |
    |
 |
 |
联系方式:上海金融报社 联系电话:sfnews@public9.sta.net.cn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