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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监会发布了新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和《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在保障比例、退保手续费、买卖差价、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等 5个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在强化保障功能的同时,更加完善了产品的设计,降低了市民购买保险的成本题
保险新规利民
2007-4-6
[ 记者 徐静 ]
初始费用降低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规定将有半年时间的过渡期。在今年10月1日之前,原规定报备的投连险和万能险可以继续销售,并仍按原规定收费。在10月1日之后,市场上销售的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严格遵照新的规定。
新规定统一规范了万能险和投连险的初始费率,明确期缴产品的保费由基本保费和额外保费构成,其中基本保险费不得高于保险金额除以20,并不得高于人民币6000元。新规根据不同的投保年龄,设定了不同的倍数,第一年为初始费用的50%,随后每年逐渐降低。
新华人寿的一位精算师表示,新规会普遍降低趸缴产品的初始收费。比如,新规中趸缴5万元及以下初始费用上限为10%,5万元以上则为5%。而目前市场上相关产品收费比例达7%至10%,新规定使得一次性缴费的购买者收益更高。
保险业人士金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万能险的年收益仅为投资账户资金的收益,并非所交全部保费的收益,其也是要扣除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等一系列费用。所以,只有当账户投资收益能够抵消上述费用并有盈余后,投保人才可以真正赚钱。很多投保者在购买万能险时往往只看到较高的年收益率,而没有被明确告知初始费用,因而引起的纠纷最多。而本次新规的调整重点,也主要集中于消费者购买万能险所要花费的初始成本这一方面。
记者调查发现,万能险在销售的过程中,尤其在银行渠道销售的过程中,当给客户介绍时大都明确初始费用收益的计算方法,以及客户在前3年的收益基本上只能保本这些情况。相反,在银行销售万能险时反而宣传3年就可以取出,有些甚至变相夸大收益。
可见,万能险销售中存在着不少的误导,万能险的弊病已经越来越突出,投保者的收益没达到预期,有些业内人甚至表示,万能险如此发展下去,很有可能重蹈当年平安投连险的覆辙,所以保监会才会及时推出这个新规。
平安人寿有关人士称,新规出台后,万能险在收取费用上变化的空间变小,保险公司需要提供更多意外或医疗等保险来吸引消费者,市场上的万能险产品也会因此面临大范围的更新换代。
长期投资是关键
新规定明确,投连、万能险的风险保障不得低于账户价值的5%。而目前市场上的投连、万能险产品的保障部分不尽相同,2003年的精算规定中也只是限定风险保障不得低于零,可见新规更加注重了保险的保障功能。
另外,针对目前万能险退保时收取的手续费较高,投诉比较多,新规定明确,第一年退保费用依然为10%保持不变外,其后每年有小幅度的下调,这也切实解决了投保者的后顾之忧。
但是金先生对记者说,新规虽然有较大的改善,切实保护了投保者的利益,但是还有一项很重要的条款没有实施,那就是必须规范保险公司的宣传口径,比如在寿险承诺书上,定要标明万能、投连产品是作为长期投资的工具,投资年限在8年以上为宜。如此操作,短期而言,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销售业绩,但对整个中国保险长期发展确实非常有益。
的确,新规定保障了投保者的利益,但是投保者也必须确立起这样一种观念,万能险、投连险比较适合长期投资,保险最重要的功能还是要回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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