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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小区的车位归属成了业主和物业争议的焦点。很多人不清楚到底车位该归谁。笔者仔细研究了《物权法》并咨询了有关专家,希望能给大家捋清楚。 目前,小区车位有三种,一是开发商可以公开出售所有权;二是开发商可以转让使用权;三是如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车位等特殊车位。 按《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绿地的车位,属业主共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如今,大家争议的焦点是:车位的原始所有权和建筑物哪些是共有部分的界定,以及车库建造成本的界定。 对此,专家给笔者的解答是:开发商在投资建设前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以及依法办理使用权手续的独立车库、车位,开发商拥有原始产权或使用权,业主可以按照一定的条件和费用取得车位产权或管理用房的使用权;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划出的车位租金业主应按比例获益。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委托下可以代为管理和出租,出租收益应归全体业主。 (刘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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