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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股市不断大涨,近期权证市场也是异常火爆。其中有两个机会值得注意,一是最近一批分离可转债权证所带来的新机会;二是临近到期的权证所带来的新机会。那么,投资者该如何操作?有哪些地方值得注意呢
权证的机会来了
记者 张春兵 刘小敏
  
  上篇:关注分离可转债权证
  随着股市不断大涨,近期权证市场也是异常火爆,而被投资者忽略的一个衍生产品近日也开始浮出水面,且交易异常活跃。
  与认购权证同质
自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11月底引入权证创设机制以来,已在多只股改权证中已成功地运作了一年多。作为一种兼具套利和卖空机制双重功能的创新制度,权证创设对于维护权证合理定价,提高权证市场定价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抑制极端供需失衡现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段时间,一批股改权证陆续到期,同时一批分离可转债权证也陆续上市交易。对比在上交所上市的分离可转债权证与可创设的认购权证,可以发现,分离可转债权证的溢价率普遍要高于其它认购权证。
  尤其是云天化认购权证,其溢价率高达50%左右,市场价格严重偏离合理水平。之所以出现部分分离可转债权证定价过度不合理现象,没有引入创设机制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从产品属性上说,分离可转债权证上市之后,与股改中推出的认购权证是同质的衍生产品,交易规则也完全一样。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在股改权证中发挥了积极效用的创设机制也同样适用于分离可转债权证。。
  分离可转债也需创设
作为一种金融衍生产品,权证不是一个独立的证券品种,它是由股票等基础证券“衍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因此,权证的价格不应当主要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而应当与其标的证券的价格有着合理的对应联动关系。也只有在权证与其标的证券的价格保持合理的联动关系时,权证产品的各项正面功能才能真正得到有效发挥。当前在权证的数目陆续减少,而市场资金极端充裕的情况下,权证的供求关系可能出现失衡。
  倘若没有创设机制,不排除会再度出现权证价格被疯狂恶炒的现象。如果在分离可转债权证中延续运用创设制度,将可以抑制非理性投机行为,使权证价格维持在相对合理的区间,维护权证作为期权性衍生产品的本来面目,从而更利于我国权证市场整体的健康发展。
  可保护投资者利益一般而言,创设机制有助于保护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可以减少一些股市新手遭受重大非正常损失的机会。因为权证是有期限的衍生产品,其价格在临近到期日时必然要向其内在价值靠拢。
  如果权证的价格长期过度偏离理论价值,那么在它接近到期日时的价格回归过程往往相当惨烈,容易使跟风操作的中小投资者不明不白地遭受巨大损失。
  而创设制度则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平抑权证价格的过度偏离,使权证价格与其正股价格形成合理联动关系,最后的价格回归过程也只是依正股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从而使更多投资者可以用科学、理性的态度来对待权证投资,逐渐在市场中形成一种良性的权证投资文化。结合国内股市的特征,这一点在当前新股民不断增多的背景下尤为显得重要。
  在国外成熟的权证市场中,权证投资者大多是对衍生产品较熟悉的人;而国内参与权证买卖的股民中,相当多数并不了解衍生产品。如果市场中缺乏一个引导权证理性定价的机制,权证价格纯粹听凭供求关系来影响,那么在一些股民心目中就容易形成“权证只是一种单纯炒作工具”的印象,对将来备兑权证的推出也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另外,4月至5月间是股改权证到期的高峰期,原有股改权证逐渐减少,而分离可转债权证数目则开始增多,在分离可转债权证中保留创设机制,有利于券商通过实际操作进一步积累使用金融衍生工具的经验。
  与认购权证的区别
前面提到,分离可转债权证与股改认购权证在上市后是同性质的产品,两者内含的契约关系是相同的。投资者买入认购权证之后,所拥有的权利都是在约定时期以约定价格购买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无论是向最初发行人或向创设人行使该权利,对权证持有人来说是没有差异的。
  分离可转债权证与股改认购权证的一个主要差别在于,到期向初始发行人行权时,通常是由上市公司新发股票来实现,也就是说,发行人在接受权证持有人行权时,也同时实现了自己的融资需求。
  为了避免因为个别投资者对权证不了解或遗忘等原因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实现,只需要在行权顺序上把上市公司(即权证的发行人)排在首位,创设人排在后面。这样,投资者在对权证行权时,就能首先满足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
  总而言之,创设制度具有引导权证理性定价、防范过度投机的正面功能,对投资者、券商以及权证市场本身的发展都有着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在分离交易可转债权证中保留创设制度,可以减少权证价格出现极端非理性波动的机会,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促进权证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下篇:到期权证操作指南
  一般说来,权证都有一定的存续期限。目前国内上市的权证存续期一般为1年或者2年,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之内,有近10只权证将到期停止交易。对于这些临近到期的权证,投资者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投资策略呢?
  平安证券衍生产品部的张俊杰认为,对于处于价内的认购证,如果溢价率比较低,估值合理,投资者可以根据对正股走势的预期进行操作。
  张俊杰说,在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如果价内认购证的溢价率为正或者接近0,则投资者宜卖出权证。这是因为:一方面,持有权证行权并不比卖出权证更划算;另一方面,目前国内上市流通的权证都是采取证券给付方式结算,投资者如果持有权证行权,须准备额外的资金,按行权价买入相应的正股。
  不仅如此,由于行权所获得的股票须在行权次日方可卖出,投资者还需承担正股股价下跌的风险。因此,对于价内认购证,如果最后交易日未出现较低的负溢价率,投资者都应该卖出权证,而不应该选择行权。如果投资者看好正股走势,可以在卖出权证后直接买入相应正股。如果在最后交易日权证溢价率较低,则投资者可以持有权证行权。看好正股走势的投资者可以买入权证行权来获得股票,以降低持仓成本。
  不过,如果权证临近到期还处于深度价外,溢价率非常高,这样的权证到期成为废纸的可能性非常大。前一段时间,到期的认沽证大都在最后交易日以暴跌谢幕就是前车之鉴。目前两市上市流通的认沽权证几乎都处于深度价外,溢价率非常高,风险极大,提醒投资者尽量不要参与。
  另外,临近到期权证时间价值损耗比较快,尤其对于价外权证更是如此。价外权证由于内在价值为零,权证的价格完全是其时间价值的体现。临近到期的权证剩余期限较短,时间价值损耗也就很快。部分临近到期的价外权证时间价值每天损耗10%至20%是很常见的。对于这样的权证,投资者对正股方向的把握就显得非常关键了。如果到期时权证仍然处于价外状态,就等于废纸一张了
  由于临近到期的权证时间价值较小,因而相应的溢价率也应该比较低。因此,溢价率较高的快到期权证,其风险较大,投资价值较小,投资者应尽量回避。对于溢价率合理的权证,张俊杰则建议投资者,可以根据对权证存续期内正股的走势预期谨慎操作。
  链接:
我国权证市场全球第二
  根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统计,2006年我国权证市场总成交金额达2439亿美元,超过香港市场的2304亿美元,仅次于德国市场的2859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
  国内市场数据显示,2006年权证成交金额占两市总成交金额的比例达22.0%,权证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仅次于股票的第二大交易品种。随着权证市场的发展壮大,我国参与权证交易的投资者数量也越来越多。据上交所的公开数据显示,2007年3月,我国已经进行过权证交易的账户数达302.59万户,占有资格进行权证交易账户数的7.95%。
  在我国权证市场诞生的初期,由于交易品种极度稀缺,权证市场出现供需失衡、价格虚高等现象。随着权证产品数量和种类的逐渐增多、投资者的日趋成熟以及后续市场供需调节机制的实施,权证的市场价格逐步回归合理。以认购证为例,2006年初,认购证的平均溢价率接近40%,而2007年以来,这一数据已经降至8%左右,与国际成熟市场的溢价率水平相当。
  截至2007年4月19日,我国权证市场上流通的权证共22只,其中股改权证17只,分离可转债权证5只。2007年二季度,又将有9只股改权证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