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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到2010年,浦东新区人才总量将达73.37万人,净增30.44万人。为了与渐已成熟的其它要素市场相匹配,从 8月 1日起,浦东率先试点向外资放开人才中介机构服务准入 人才中介走在开放路上 2006-8-22 |
[ 记者 张薇嫣 ] |
“对于新区的这次试点,我们非常受鼓舞,这样我们就能更好地发展内地市场,公司已经着手准备下一步计划……”香港企业人才有限公司合伙人谭炳坤正对着电视镜头侃侃而谈,一旁走过的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庆阳拍拍他的肩膀:3年了,终于被你们等到了。 谭炳坤向记者解释,公司在国内设办事处已有4年,受制于人才中介类机构的相关政策规定,一直无法很好开展业务,为此他们奔走呼号了3年。此次浦东于8月1日起,率先向外资进一步放开人才中介机构服务准入的试点,无疑为他们打开了一扇窗。 外资雀跃 试点背后的“推手”自然是浦东的快速发展。 经过16年开发建设的浦东,在银行、证券、期货、产权、钻石等国家要素市场的逐渐形成并形成集聚、辐射和影响力之时,却缺乏一大批紧缺急需的国际化人才,人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国际知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屈指可数。 这是由于政策的制约。2003年9月4日颁布《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才中介服务类外资公司要在国内开展业务,必须与中资人才中介服务类公司合资经营;不允许外商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同时,外资不得控股,在合资公司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9%。 严格的规定导致很多外资人才中介机构从事的是人才中介服务,却往往以会计师事务所、咨询管理公司、办事处等形式登记。 此次的试点改革允许合资外方控股,持有股权比例最多不超过70%。谭炳坤兴奋表示,持股比例如果从70%增至80%影响不大,而从49%到70%则是一次质的跨越。他透露,该公司已锁定意向者,双方正就合资项目进行洽谈。 据悉,上海有资质的人才中介机构近600余家,中外合资为24家,办事处则无法确切统计。“可以说,很多办事处今后也将纷纷浮出水面。”朱庆阳断定。 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分析,“按之前情况,这些合资公司及办事处对总部发来的‘单子’大多无能为力。所以,外资控股的愿望很强烈。”一旦控股,这些外资尤其是上市公司将能够进行全球统一采购,并有权决定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方向。 一家人才机构的从业人员表达更为直接:几乎所有外资企业都有控股的野心。 中资亦“有利” 产品无形是人才中介服务类企业的最大特点。从目前情况来看,政策的“落地”有待市场的消化,双方的联姻取决于各自的想法。 上述从业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中资机构今后将与狼共舞。他说,国内整个人力资源产业并不大,外资机构进入,一方面能促进民族产业更快成长,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将面临洗牌淘汰的命运。 政策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为了保护民族产业,影响了投资环境和跨国公司的积极性,政策就会选择放弃一些民族企业,这与其它行业如汽车产业、金融业的开放是同样道理。 “这次开放是一个明确的信号。不过,外资进来仍有适应的过程,在这段保护期内,民族企业若能在与外资合作中成长壮大起来,那么等全面开放后,就可与外资相抗衡。” 其实,“外方并不太愿意与具有政府和国资背景的中资机构合资,而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中资机构,也不会喜欢被外资控股。”相关人士表示,人才中介机构准入门槛低,中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只需10万元人民币。 另外,合资中方须满足具有许可证、开业三年以上的条件,不过,符合“三年”条件的民营机构不是很多。 事实上,上海民营机构的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近600家机构中,民营就占200多家。既便如此,三年前上海也对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严格控制。当时基本上都由政府把关运作人才调配,加之没有明确的人才中介许可证申领办法,所以市场上绝大部分是以政府背景的机构为主。 随着《行政许可法》以及人事局1号令的相继出台,对人才中介进行规范和逐步放开,同时划分相关职能,允许民营机构进入,许可证审批也由市下放到区里。这才使得人才市场发展迅速,近两年,上海整个人才服务行业销售额近几年都保持在35%以上的增长速度。2003年时,该行业销售额约为40亿元,2004年发展到65亿元,去年更是突破100亿元。 政策仍模糊 记者注意到,此次各部门联合起草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告知单》中,申请范围包括推荐、招聘、测评和培训,却独独没有提到派遣业务。难道说派遣不在此次放开之列? 业内人士指出,该规定在派遣这块很模糊,既没有(明确)提到派遣,允许外资控股,但也没有明确禁止,不允许外资控股。若按《行政许可法》的“非禁止准入”的原则,既然没有禁止派遣的规定(并不表示没有),外资派遣机构就可以控股。 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想钻空子硬做,会碰上很多实际问题。”像Adecco(安德高)、Manpower(万宝盛华)这样全球知名的派遣公司现在也只能按兵不动。 实际上,派遣资质的取得还缺乏法律依据。据悉,《行政许可法》出台前,派遣业务由国务院、外经贸委、人事局、劳动部四个口子多头审批。《行政许可法》出台后,人才中介成为保留的行政审批职能之一,其中却没有包含人才派遣的功能审批。由于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各部门对派遣审批也十分谨慎。 要想让派遣“名正言顺”,目前只有二种办法,一种是上报国家人事部,重新审批行政职能;二是通过法律途径,完善地方立法。前者太麻烦,后者相对容易。因此,上海市人事局正对1996年颁布的《人才流动管理条例》进行重新修订,最迟明年提交人大审议。同时,派遣业还牵涉到正在修改中的《劳动合同法》。也正因为此,原本会写进《告知单》的派遣业务被撤下。“派遣到底是开放还是怎样,目前情况尚不明朗。” 除此之外,现在还有很多以项目合作形式存在的外资机构,如光辉国际(国际猎头公司),项目合作在实际上就是外商独资,如果光辉国际想增资是否可行?这种形式以后会如何,目前也无明确规定。 “一些相关配套政策正待出台,接下来还会有一系列动作。不过,可以断定,政策暂时不会对外商独资开放,外商独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相关人员肯定表示。 链接 新区对于新注册的人才中介机构,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务部分,二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二年给予50%补贴;对在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给予1.5%的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1.5%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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