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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设部发布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公报称,2005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其中,上海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位列全国第二位,达到 33.07平方米
人均面积不“科学”
2006-7-11

[ 记者 潘东生 ]
  记者从市场各方听到的反馈消息是,建设部的统计数据一经发布,便引得市场争论和质疑。不过,此次数据的出台已有先兆,早在去年底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就对外公布数据,称“2005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将超过26平方米,比2000年提高6平方米”。
  数据一览
  记者从公报中发现,2005年,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28平方米,中部地区23.9平方米,西部地区25.24平方米。第一位为浙江省达到34.80平方米,北京以32.86平方米排名第三。广东为26.46平方米。西部地区则以重庆30.68平方米排名第一位。全国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87.9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为81.62%。东部地区私有住宅44.32亿平方米,中部地区24.17亿平方米,西部地区19.41亿平方米。
  此外,到2005年底,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为164.5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07.69亿平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5.46%。东部地区房屋建筑面积为83.8亿平方米,中部地区为45.22亿平方米,西部地区为35.48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的50.94%、27.49%和21.57%。
  其中,东部地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53.67亿平方米,中部地区30.33亿平方米,西部地区23.69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的49.84%、28.16%和22%。
  也正是基于诸多统计数据,造成部分人士认为,中国城市居民的住房消费已经达到中高收入国家的水平,已经脱离了经济发展水平,属于住房的超前消费,但事实又是如何呢?
  口径迥异
  就在建设部的数据刚刚公布不久,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了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9.5平方米,与建设部公布的“32.86平方米”出入较大。同时,记者发现,在年初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统计局局长潘建新曾公开表示,2005年上海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1.3平方米,比2004年末增加0.9平方米,其中人均住房居住面积15.5平方米,增加0.7平方米,居民住宅成套率为93%,这与“33.07平方米”的差异也是不言而喻。
  究竟是何原因造成了建设部和地方统计部门如此大的统计差异呢?记者发现,二者存在严重的统计口径不统一。首先,地方统计部门公布的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建设部公布的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次是使用的人口数据不同,统计部门使用的人口为城镇建成区的常住人口,而建设部使用的人口是全市非农业户籍人口数。
  专家指出,事实上,建设部的统计数据存在着较大的疑问。“建设部的总建筑面积统计上可能存在问题。在上海,如果一户正面临拆迁的居民,他们同时在其他地方买了一处新的住宅,这样一来,老的房子要被拆掉,最终只能拥有一套住房”,中原地产研究部张涛对记者说,“但是按照建设部的统计办法来看,它极有可能被计算成拥有两套住房,人均面积被无形中扩大了”。张涛还强调一点,在上海,非上海户籍的人口众多,如果将这些人计算在内的话,上海的统计数字离建设部的33.07平方米“相差甚远”,“像许多租房人口就没有被计算在其中,单纯地将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的数字比较,可能会得出高得惊人的空置住房面积,但是实际上这并不科学”。
  采访过程中,许多专家呼吁,要建立上下统一的科学“统计秩序”。“现有的统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不容回避的‘利益格局’问题”,上海大学教授余宏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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