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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宏观调控的不断深入,市场中关于调控措施的传闻也越来越多。对于空置房屋征收空置税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提及 空置税说易行难 2006-7-4 |
[ 记者 潘东生 ] |
调控各怀心思 “有关中国楼市是否过热的争论由来已久,一般而言,学者多认为楼市存在泡沫,但是包括开发商等在内的行业内利益群体则认为仍属正常;而中央的态度多倾向要加以调控,但地方却希望有多点自主的空间。这次中央看来已下定决心,并会派遣检查组去巡查地方落实调控措施的情况,地方已非紧跟不可了”,近日中原集团主席施永青对记者说。 业内人士认为,中央的调控措施,不外乎是增加供应与遏止需求,在增加供应方面,包括避免发展商闲置土地,延迟发展须罚款,甚至会被没收土地。 此外,又规定每个新项目须有七成以上楼面建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单位。至于遏止需求的措施包括收缩银行信贷及增加五年内转让的征收,令炒卖的成本上升。 但是,这些措施的效果短期是否显著,尚不得而知。 空置税能缓解矛盾 有专家指出,中国现时的房地产过热问题,根本原因是资本积累过多,而需求却因分配不公而无法同步递增,以至闲置资金无法重投实体经济,只好投资房地产市场,并催生泡沫的产生。面对这种形势,增加供应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为建得再快、再多,也不一定能够满足闲置资金的胃口。 况且,这些只属投机性的需求,而非自住需求,建多了只会造成浪费,对经济发展没有真正的好处。上海大学余宏教授向记者表示,解决资金过多的最佳方法是引导他们重回实体经济,“这就要设法让社会的基层也可分享经济增长的好处,让社会的内部需求提升,让资金可以多点出路”。而空置税被认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上述矛盾。 施永青认为,短期而言可考虑征收空置税———凡空置非自住,但同时又不出租超过半年以上的房屋拥有者,应该被列为空置税的征收对象,“这种税最好不要即时生效,半年后开始执行也未迟,好让有空置物业的人及早把物业脱手,以逃避交空置税。这样市场上可供出售或出租的盘口就会立即增加,租金及楼价都会因此而往下调。价格一旦下调,资金就不肯流入,市场就可以得到降温”。他认为这种做法好过对五年再转让的物业征收营业税,因为中国经济发展这么快,即使是自住者家也可能会不足五年就需要换楼转环境。 华东师范大学余南平教授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对于资源的占有应该征收一定的税收,这在国外是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的”。 政策推出还有难度 但是有专家对此提出了异议。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季铸教授并不认为这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因为,对生产者库存(包括开发商未售出的房屋)来说,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已经征收了相应的税款,商品经济中就应该遵循交换原则,不应再进行重复征收税款;而对个人来说,“占”后是否要“用”亦是个人权利,不应受到过多干涉。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此税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汉宇地产经理孙文勤告诉记者:“现在市场上关于征收空置税的传言很多,即使税种确定,它的实际征收仍然会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对于自住与非自住行为如何界定,国家对于房地产投机行为的认定也是经历了一个过程。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出租房屋需要缴纳5%租赁税,但这一税种往往收缴不力,空置税的征收办法如何做到全面有效?” 面对市场关于“空置税”的各种争论,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指出,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还是要以市场规律为基础。究竟是否要要征收空置税,关键看市场供求关系。就像之前部分城市征收的二手房税收一样,当需求旺盛时,上家一样会把税赋成本转嫁给下家;而当需求减淡时,市场会出现低迷。在目前供求旺盛的时期,平抑房价需要一段博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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