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选择:




  首页>>房产投资 >>正文
广州年出租屋纳税额达2.88亿元
2006-6-20

  广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2005年广州市个人出租屋纳税总额达2.88亿元,居全国第一,而今年1月至5月该项税款已经同比增加了61%。
  据悉,从2001年开始,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所缴纳的税款,每年都以近50%的速度在增长。去年5月1日开始实行《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后,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启动,促进了税源的控制,2005年个人出租屋纳税总额高达2.88亿元。


上一篇:国土部再发紧急通知制止地方政府违法卖地
下一篇:外资炒楼监管政策可望出台
联系方式:上海金融报社
联系电话:sfnews@public9.sta.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