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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上个月,开发商要我们去收房,但在我们要求他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时,他却百般推脱。请问因开发商在收房时,不能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而拒收房。能否因此向开发商提出由于缺少《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造成拖延交房索赔?谢谢! 解惑者:可以拒收。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唯一有效法定的证明文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不能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取得并出示拟交付房屋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买受人有权拒收该房屋,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如果你购房合同的交付条款选择的是开发商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那么他应该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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