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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标准企业年金首单签出
2006-6-27

[ 记者 苗萌萌 ]
  日前,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的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已通过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核准。
  据悉,这不仅是太平养老目前在上海地区唯一销售代理机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销售成功的第一单,也是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第一份标准的企业年金受托计划,标志着上海地区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开端,预计将对上海地区企业年金的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自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以来,全国各地针对企业年金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为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减轻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构建和谐社会,上海市社保、金融、财税、保险监管等相关政府部门对企业年金在实施和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并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来保证企业年金市场的健康发展。上海第一单标准的企业年金业务报备流程的完成,标志着上海的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制度环境已基本完备。
  此次签单对于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具有更为特殊的意义。据悉,本企业年金计划的客户方是一家高科技企业,近两年来一直关注企业年金的发展,希望通过企业年金灵活的缴费规则和特有的支付方式,建立长期有效的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
  作为太平养老目前在上海地区的唯一销售代理机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早在去年就已与该企业开始接洽,并在去年年底达成初步意向,在今年上海企业年金相关配套政策最终出台后立即向社保报备。本年金计划是太平人寿上海地区企业年金代理第一单,对于目前在上海团体保险市场排名第四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来说,开启了一个更为广阔和更多可能的市场空间。
  太平养老认为,上海地区企业年金第一单业务的产生具有积极的社会效应,将起到良好的市场示范作用。据了解,该企业年金计划采用法人受托模式运作,由太平养老担任受托人,代表企业与其他运营机构开展各项运作事宜。法人受托模式具有计划操作能力强、投资专业、精算能力强大、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严格等多种优势,是今后企业年金发展的主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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