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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放宽持仓限额
2006-7-18

  为适应市场发展新形势,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日前大商所将适度放宽玉米、大豆、豆粕、豆油等期货合约持仓限额。调整后的持仓限额于7月17日起自A0611、B0611、C0611、M0611、Y0611及其后续合约实施。
  新办法较大幅度放宽了玉米等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对于一般月份比例持仓限额,非经纪会员由原来的10%提高到20%;客户由原来的5%提高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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