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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VC的完美骗局(上篇) 寻金之路 2006-8-25 |
[ 记者 张薇嫣 ] |
编者按 亚里士多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动整个地球。 而创业者会说:给我一笔资金,我能创造更多的财富。为了求得急需的资金,创业者如同忙于果腹的游丐,经常四处求告。也正因为此,创业者不免会迷失方向,跌入一个个精心设计却并不高明的融资陷阱
曾经的上海是冒险家的乐园,如今的上海更是人人向往的掘金之地。 越来越多的风险基金和风险投资商开始向此聚拢,像辉煌时期的硅谷。因为同样的原因,“求钱若渴”的创业者从四面八方来到上海寻金。 这不,我们故事的主角王先生带着对资金的渴求,带着家乡人民的重托,从重庆不远千里来到上海,开始了他的寻金之路。 寻求融资 在故事的开头,我们的王老先生从当地教委退休后,受朋友邀请,在一家公司任副总经理,继续发挥余热。2005年2月,公司拿到了经过重庆市政府相关部门评估认证的项目———涪陵龙桥垃圾掺烧综合发电工程。 该项目是通过焚烧垃圾并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电能的技术,达到既能发电同时灰烬还能做建筑材料,是清洁环保、效益大的好项目。根据可行性报告估算,该项目收益率可达13.71%,投资回收期8.4年。 当然,这样一个政府重点项目,投资不会是个小数目。王先生所在的公司先期注入2000万元人民币后,按合同约定,必须(在1个月内)再注入2.4亿元人民币。这样一笔大投入,不引资合作是不可能的。考虑到上海的金融地位,时隔一年,王先生受公司委托,奔赴北京和上海进行引资融资的谈判和签约。 招牌骗术 满怀希望的王先生在来上海多次后,有些心灰意冷了。在朋友们热心的牵线搭桥下,王先生接触了十几家这样的公司,而且清一色的“抬头”很大,比如叫“加拿大皇家投资集团”、“美国亚洲投资集团”、“澳大利亚亚洲投资集团”等等。 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些打着投资招牌的所谓投资公司,竟是无投资能力,只会骗钱的皮包公司。这样的公司无一例外地要求项目方前期支付撰写商业计划书、风险投资调查报告的费用,甚至有的还收订金(现在学乖不收了,还没做事就提收钱客户立刻吓跑)。 对付这样的公司,王先生三言两语就能摸清底细。秘诀是:要求对方承诺,若投资不到位,前期所有费用必须无条件退还。仅凭这一条,王先生就能所向披靡,吓退不少这类公司。 破绽初露 不过,这一次,一家OD公司(按王先生要求暂且隐去该公司名字,以“OD”代替)的把戏,却让一度自信的王先生差点上了当。这家OD公司不仅对王先生的“致命”要求一口应承,还痛快地签订了承诺书。该承诺书中这样写道:对本公司递送总部的风险投资调查报告,在15个工作日内集团总部未给予项目受理函的,公司负责赔偿做报告的费用。 看到这样的承诺,王先生算是放下了一半心。不过,留了个心眼的王先生还是特地打电话咨询了老家的一位律师朋友。 律师告诉王先生,这承诺书可以理解为两层意思,一是同意投资,二是不同意投资。尽管两种意思截然不同,都可以理解为总部所出具的受理函。同时,这个项目受理函的内容并没有作具体说明。如果同意投资,那么投资内容是什么?额度是多少?假如受理函只回复“受理出具风险投资报告”,也没有错;如果不同意投资,那随便找个理由,譬如称该项目不符合集团总部的投资方向诸如此类的,就能把王先生打发了。 王先生一听,差点惊出一身冷汗。如果真如律师所分析,若不是真心投资,不管对方出具什么样的受理函,王先生所支付的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的“风险投资报告”费用,就完全有可能打水漂。假如没有律师的点拨,王先生在上海寻金不成反被骗的话,叫他回去如何交待? 没完没了 这是一个真正隐藏在暗处的陷阱。王先生十分愤怒———这些公司太不地道!律师建议在承诺书中加上一条注解:即未能兑现2亿元项目投资款的(将受理函内容明确化)。结果那公司一听就不干了,双方不欢而散。 按理说,双方就此打住,对方没捞到什么,王先生也没损失什么,吃一堑长一智,故事也该结束了。可是,这家公司似乎跟王先生“有缘”。双方第二次“亲密接触”,是一位曾受托于王先生的朋友,阴差阳错的竟也和同一家公司打起了交道。第三次,这家公司居然主动联系重庆方面,称项目是如何如何地好,说得天花乱坠,强烈要求向该项目投资。 前前后后三件事叠加在一起,王先生叹息,为什么这家公司总是这么阴魂不散呢?不过,老先生的好奇心反倒被激起了,他想知道,这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它的背景如何?它到底有没有投资能力?接下去还会玩什么花招? 各位看官,如果您对这个融资故事感兴趣的话,就那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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