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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的出台,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也正式颁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其最大的亮点,就是从下月起,国内居民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增至 5万美元
“新政”推进“藏汇于民”
2007-1-9
[ 记者 王睿 ]
在近日发布的《细则》中,最吸引人注意的,就是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以前的2万美元大幅提高到5万美元。有业内人士指出,从这个《细则》中看到一个信号,就是国家正不断采取措施,将“藏汇于民”变成现实。“虽然这是重要的一步,但是离真正的藏汇于民,还有很多路要走。”
《细则》不留“死角”
对于《细则》的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这将有利于更好满足境内个人的用汇需求,实现藏汇于民。与此同时,对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也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改变了过去“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体现了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的原则。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在这次个人外汇制度调整中可以发现,年度总额管理从个人购汇扩展到个人结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开立外汇结算账户,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同时废止原来关于个人外汇的10多个管理规定……所有这些条款,都是在减少外汇管制项目,推进结售汇便利化,以此鼓励居民多持有外汇而不是盲目结汇。
外管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杜鹏表示,之所以把标准定在5万美元,是参考当前居民用户需求统计确定的。如果超过5万美元,还可以根据相关真实交易凭证办理购汇。至于《细则》中规定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杜鹏表示,这要观察今后实施的情况和国际收支状况再进行调整,有可能提高也有可能下调。
此外,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邹林称,以前没有一个针对个人资本项目交易的完整规定,此次《细则》首次对个人参与境外股票期权、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担保、借用外债、商品期货、对外捐赠等几类交易进行规定,基本上囊括了大的交易类型,不留死角。
藏汇于民,有所突破
在去年初,央行面对国家高额的外汇储备,正式提出了“藏汇于民”的观点。时至今日,也取得了部分成效。有业内人士指出,在“藏汇于民”政策的引导下,强制结汇管理体制正在被扭转。比如,2006年上半年银行结汇增幅近年来首次低于售汇增幅。“中央银行外汇储备正逐渐分流到银行金融机构中,成为金融机构的外汇负债。银行金融机构外汇储备开始增加,这也大大缓解了中央银行外汇储备过度增长的压力。”该人士表示。
虽然取得了部分成效,但目前百姓的结汇意愿依然强烈。“除出国旅游、教育等消费层面的因素外,人们选择持有外汇的目的是为了追求更高回报。而汇改至今,对于一个持有美元的国内投资者来说,在利差上获得的回报,已不足以弥补其在人民币升值
上的损失。”
“藏汇”的关键
目前外汇理财市场上,除了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炒汇等品种之外,百姓投资外汇的渠道十分有限。“现在的外汇市场看起来热闹,但品种单一,要不然是简单的固定收益,要不然就是风险大、结构复杂的挂钩产品。缺乏比较理想的理财工具。”某银行人士告诉记者。
“目前机构和个人都已经强烈地预期到人民币的升值,外汇成为了‘烫手山芋’。同时因为外汇市场缺乏流动性,同时又没有良好的避险和投资工具,除非有实际需要,否则大家谁都不愿意将其握在手中。”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大力推进利率衍生品市场发展,提高利率市场化程度,建立完整的、多层次的收益率曲线和进一步丰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就是打破“藏汇于民”瓶颈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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