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栏目选择:
| | |
|
在沪中资行营运中心已达30家 ——7家持牌中心资产总额5100亿元 2007-4-3 |
|
本报讯 (记者
冯娟)记者从上海银监局获悉,截至2006年底,各中资商业银行在沪设立营运中心已达30家,其中7家持牌营运中心的资产总额合计5100多亿元。 近年来,为顺应中资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的发展趋势,各中资商业银行纷纷在沪设立营运中心。截至去年底,营运中心已达30家,比2005年增加5家,其中持牌营运中心7家,非持牌营运中心23家。营运中心所涉及的业务领域,不仅包括票据、信用卡、资金运营、中小企业金融、电子银行管理、零售银行管理、汽车金融、资产托管、产品研发等市场前沿的各个方面,也覆盖了数据处理、会计处理、国际贸易单证处理等多项银行后台业务处理功能,这些中心的设立使上海作为金融中心的辐射效应不断增强。 目前,各在沪营运中心发挥业务专营机构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优势,并在各自业务领域引领市场。目前7家持牌营运中心资产总额合计5100多亿元。它们在促进交易活跃,推动产品创新,积累风险管理经验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总行调整经营规模和资产结构,拓宽富裕资金运用渠道,提高头寸资金收益水平,优化组织架构及业务转型等方面做出有益尝试。 据了解,目前上海银监局对落户上海的营运中心按性质和功能进行分类监管,并制定了对票据、信用卡和资金营运等三类持牌营运中心的非现场监管指标报表体系,基本构建起对盈利性持牌中心的非现场监管体系,迈出了功能监管的第一步。同时,上海银监局还推动营运中心建设合规机制,一年来,7家持牌营运中心设置的合规部门由2家发展到6家,一些非持牌的营运中心也建立合规部或合规岗,并在自身的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悉,下一步,上海银监局将在现有监管基础上,把对营运中心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互相弥补和促进,对非持牌的盈利性营运中心、数据中心等制定非现场监测指引,规避监管盲区,进一步强化对营运中心的专业化、功能化监管。
|
上一篇:A:07/3/30 下一篇:A:07/4/3 | | |
    |
 |
 |
联系方式:上海金融报社 联系电话:sfnews@public9.sta.net.cn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