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揭牌,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邮储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好借好还”亦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开;
3月16日,随着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首家专营“三农”贷款业务公司的开业,目前,我国已有1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核准开业。无论是邮储银行积极推出服务“三农”的新举措,还是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成立,必将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新的竞争、新的活力、新的商机。
事实上,从去年底银监会出台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相关意见起,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破冰”之旅已启动。而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以大篇幅文字“定调”农村金融改革框架: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在政策的指引下,2007年,中国农村金融改革正大刀阔斧地进行着,农村金融市场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局面
1 穷人银行家的启示
提到农村金融,就不能不提去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孟加拉国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这位被称作“穷人银行家”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帮助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穷人摆脱贫困。他创立的格拉明乡村银行,专门向贫困农户提供无需抵押的小额信贷,这一模式为全球农村金融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
1976年,尤努斯偶然走访了孟加拉国乔布拉村一个叫苏菲亚的农村妇女。单身的苏菲亚当时带着三个孩子,以做竹凳为生。每天清晨,她以相当于22美分的价格从中间商手里赊来竹子,傍晚把做好的竹凳卖给中间商,抵偿完竹子的费用后,她只能赚到2美分。就这样,苏菲亚不停地赊竹子再卖竹凳,但并没有因此改善自己的生活,而是一如既往地处于贫困之中。当时像苏菲亚这样无力提供担保的人,根本无法从银行贷到款,因为银行家们认为穷人是没有信用的,他们会赖账不还。这件事深深触动了尤努斯。他拿出27美元,以小额贷款的形式借给了42位农村女性,她们由此摆脱了中间商的盘剥,获得了销售竹凳的全部利润,并很快就把钱还给了尤努斯。事实证明,穷人的信用丝毫不比富人差,尤其是这些以母爱为天职的女性,看似柔弱,但也最有能力自力更生、谋求幸福。
于是,尤努斯把这次探索命名为“格拉明工程”,在孟加拉语中,“格拉明”是乡村的意思。后来,这项工程像滚雪球一样越做越大,最终得到孟加拉国政府的认可。1983年,政府正式批准尤努斯成立格拉明银行。至此,尤努斯的小额信贷业务走上了规模经营之路。到2006年,格拉明银行累计放贷高达53亿美元,帮助400万穷人脱贫自立。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奖词对尤努斯以及其所创立的格拉明乡村银行给予了高度评价:“持久的和平,只有在大量人口找到摆脱贫困的方法后才成为可能。尤努斯创设的小额贷款正是这样的一种方法。”
格拉明银行是世界金融史上第一个属于穷人的草根银行,其贷款对象主要是650万穷人,其中贫穷妇女占96%,每笔小额贷款以100美元为单位。尤努斯曾表示:“我认为贫困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只要给穷人机会,他们就可以致富。许多金融机构是为有钱人服务的,他们不会把钱借给那些没有担保、不具备任何还款能力的穷人。这就造成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我认为,如果穷人能够获得资金帮助,他们就可以有机会创造经济发展的奇迹。穷人的尊严就是他们的担保。”事实证明,尤努斯的话相当正确。到2006年,格拉明银行的还款率高达98.89%,稳居世界银行业之首。其为贫困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的成功,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农村银行信用模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同时,就连美国这样现代金融高度发达的国家,也成功地建立了“格拉明网络”,并有效实施反贫困项目。
2 多举措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在获得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不久后,尤努斯来到了北京,和中国央行的有关官员分享了孟加拉国实行小额信贷的经验,并共同商讨了中国如何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的问题。由此,农村金融建设再次成为中国政府关注并大力发展的项目之一。
从去年“两会”时起,中国银监会就进一步加强新农村金融建设力度提出了指导意见。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当时在接受“两会”特别访谈时说,中央提出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银监会而言,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这里面包括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增加对农村的信贷投入、改善农村的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发挥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的合力作用,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这就涉及到合作金融的问题。合作金融实际上包括三方面:一是农村信用社,全国有3万多家;二是农村合作银行,全国有70多家;第三是农村商业银行,全国有10家左右。要充分发挥这些合作金融机构的作用,这就涉及到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问题。对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银监会提出了“两个过渡”:第一个过渡,是用1年时间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由目前的四级分类过渡到五级分类;第二个过渡:用5-10年时间,由现在的农村信用社分期分批逐步过渡到现代金融企业,也可以说就是社区银行。
此后,银监会又提出采取五大措施,加快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这五大措施包括:按照经营现代化方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政策性银行改革步伐;中国农业银行要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对农村的市场化支持力度;加快组建邮政储蓄银行,建立完善邮储资金回流农村机制;支持发展其他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和方式。
2006年底,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机构种类、资本限制等方面,大幅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和大银行专营贷款业务的子公司等三类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放开了准入资本范围,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新设村镇银行;大大降低了注册资本,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最低资本金只需10万元。首次试点的选取地点多位于国内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如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省(区)的农村地区。这一新政的出台,意味着中国银行业“以城市为中心”的传统论调被打破,农村金融市场开始向国内外金融巨头们开启。
进入2007年,农村金融建设依旧是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温家宝总理在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切实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点,不断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金融的需求。
在刚刚结束的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这一问题再次成为委员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并受到各方关注。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参加地方代表团审议会间隙就表示,目前包括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在内的十几个金融机构提交了设立村镇银行申请。他透露,大型金融机构积极性很高,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有5家报名,沿海发达省市如浙江等,都提出要到西北地区投资。外资银行中,汇丰银行提出要调集全球农村贷款专家研究中国农村金融的建设和市场开发,渣打银行也态度积极。来自银监会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已有1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核准开业,其中6家村镇银行、2家贷款公司和2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获准筹建,其中1家村镇银行,2家资金互助社;另外还受理3家机构的筹建申请。10家核准开业的机构中,有7家已正式对外挂牌营业。
3月20日正式揭牌成立的中国邮储银行,也视2007年是邮政金融服务农村工作至关重要的一年。为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邮政金融服务农村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农村地区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同时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尽快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试点工作。试点的产品包括农户联保贷款、农户信用贷款和农村微小企业贷款等。目前,邮储银行已在全国除西藏、青海外的29个省(区、市)邮政储蓄机构的1076个网点(其中县及县以下网点有704个),开办了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为各地农民春耕生产提供了一条便捷的融资渠道,是邮政深化服务“三农”工作的又一有力举措。截至今年1月底,累计发放贷款12.46亿元,共3.46万笔;贷款质量良好,逾期30日被扣划的贷款累计仅有7笔,没有形成不良资产,也没有出现服务纠纷情况。
3 旺盛需求呼唤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深,国内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大中城市金融机构林立,金融工具和产品的种类也日益丰富,可以说,目前我国城市金融业务的供给已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充分等问题却普遍存在。据测算,近些年,农村的资金供需缺口不断扩大,2000年-2003年,每年都有超过5000亿元的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2004-2005年,这一数字又扩大到了8000亿元。
专家指出,近几年,伴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其业务重心纷纷上移。有的国有商业银行甚至在改革中,将若干省份的县域分支机构当作“包袱”,无偿甩给了当地的农村信用社,以至于许多地区的农村金融业务都形成了信用社“一股独大”的局面。与此同时,合作金融的性质在不少信用社已是名存实亡,它们在经营中普遍去揽一些中大型企业等所谓高端客户,而对农户的小额贷款占比呈不断下降之势。特别是随着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省联社的建立,这种趋势有可能进一步加剧。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周茂清向记者表示,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情况长期以来一直不尽如人意。农村金融开展了这么多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几乎一直在起点徘徊打圈,形成一种原地踏步的局面。可以说,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国内金融发展的一个软肋和空白点。正是由于农村金融迟迟未能发展起来,对我国的农村发展也构成了一定的障碍。
在农村地区,由于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相对较高,同时相对较低的客户层次,能贡献的利润也极其有限,导致金融机构处于薄利甚至是无利经营状态。因此,几年前,国有商业金融机构农村金融网点就逐渐大量回撤。从1998年-2002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撤并了3.1万个县级机构及网点,之后撤并依然在继续。在撤并网点的同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实行宽进严出的“存贷差别待遇”,此举使在农村吸存的资金大量流入城市,达3000亿元以上。周茂清指出,由于这些原因,如今的农村金融机构几乎就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但如今的农村信用社仍然属于官办机构,其合作性质逐渐淡化,导致广大农民没有参与的积极性;农村信用社也并非主要为农民服务,更多是在向城镇非农业部门转移,真正需要农村信用社的广大农民无法得到它们的服务。
周茂清认为,中国的大部分人口都在农村,农村经济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来说并非可有可无。恰恰相反,农村经济是组成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建设新农村更需要资金上的支持。如果广大农民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可谓举步维艰。此外,另一个重要农村金融网点———邮政储蓄的服务也不尽如人意。在2006年12月31日邮储银行成立前,其只存不贷的性质就好比一部农村存款的“抽血机”,每年农民的储蓄外流达4000亿元之巨。因此,农村建设旺盛的资金需求、总体的农村金融萧条之势,是发展农村金融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认为,农村金融无疑已成为中国金融业发展中致命的“短板”,而未来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却很旺盛。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20年,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20万亿元。因此,在银行业全面开放的今天,如何对城市金融业务和农村金融业务合理布局,促其协调发展,不仅是金融业自身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也关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4 防范风险至关重要
发展农村金融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风险防范。对此,中国银监会给予了高度重视。在上月银监会公布的2007年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三大重点工作中,突出防范“三险”就是首要重点。银监会表示,一要防范信用风险。继续深入抓好贷款五级分类,着力提高贷款分类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持续性,全面推行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努力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二要防范操作风险。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在严控新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陈案,实施分类治理,加大案件问责,强化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案件陈案发现率和自查发现率,使案件高发态势得到基本控制,为明年大见成效奠定良好基础;三要防范市场风险。积极跟踪和密切关注金融市场的变化,督促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控机制,逐步完善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加快对存量违规债券投资的处置进度,逐步压缩与风险管控能力不相适应的高风险业务,防止风险扩张。
周茂清指出,风险防范对发展农村金融至关重要,而提高农村金融从业队伍的人员素质是当务之急。由于长期以来过于重视金融业务的开拓而忽视金融人才的培养,对人才的资金投入不够,使得人才资源开发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一直未能充分发挥。目前,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虽然一些金融机构经过改制后,硬件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改进,但由于没有专门、深入的培训,从业人员的水平依旧在原地徘徊。
农村金融人才的素质问题此前就已经受到了有关方面的关注。一些专家指出,应该根据农村金融活动的特点培养农村金融人才。农村金融从业人员必须适应农村经济的具体情况,了解农村经济、社会、自然、乡村的风土习惯、消费偏好等,还必须有适应农村艰苦工作条件的敬业精神。同时,对各政府部门而言,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人才的创新能力也非常重要。在提高各类农村金融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培养农村金融人才的创新精神,开发人才的创新能力。围绕创新能力建设,应改革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和机制,培养大批创新型人才。同时,利用全社会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好时机,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
此外,周茂清还表示,要让农村金融发展到一个新台阶,政府还必须正视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地下金融”问题。这一现象在东南沿海地区已经表现得非常突出,一些地区就是靠着民间融资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在其他地方,“地下金融”面临着严厉的打击和压制。周茂清认为,“地下金融”对活跃农村经济、解决农民融资需求有着一定的帮助和积极意义,政府应该正视它的存在,并考虑进行立法。从另一方面来说,有了法律法规的约束,也有助于对其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