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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股市行情的好转,券商发行集合理财产品的速度也在加快。算上去年已有的10只产品,截至记者发稿日,总共已有14只集合理财产品问世。面对这些琳琅满目的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者该如何各取所需?
透视券商理财产品
2006-2-24

[ 记者 刘小敏 ]
  券商VS基金业务
早在2003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并于2004年2月1日开始执行,并抓紧制定了相应的配套细则。这标志着证券公司将可以进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而该业务主要针对的是银行储户,这无疑将与基金业务形成竞争。那么,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与基金业务相比,到底有哪些优劣势呢?
  优势所在:
1、投资对象不同。基金目前的投资被限定在上市交易的证券上,而券商集合理财没有太多限制,甚至可以投资证券基金,在产品设计上有更大余地。
  2、集合理财取得客户同意后可能进行关联交易,而基金则不然。
  3、券商可以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理财计划,用以弥补计划客户的本金损失。
  劣势所在:
1、基金公司先入为主,具有更强的市场影响力。
  2、基金公司具有丰富的产品设计、产品运作、风险控制经验,设施人员比较齐备。
  3、与券商相比,投资者对基金有更高的信任度。
  4、基金公司的业务单一,透明度更高,风险更小。
  5、基金产品(尤其是开放式基金)与集合理财产品相比具有更高的流动性。
  6、集合理财计划对客户限制更高,限定性最低投资金额为5万元,而非限定性则要10万元以上;而基金的最低投资金额很低,一般是1000元。
  就目前市场而言,券商的集合理财业务市场竞争力不敌于基金业务,且风险大于基金业务。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证监会在《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不得收回所投入的资金。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其所投入的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做出约定。”证监会的出发点很明显,一是可以让券商的产品更具竞争力,二是可以适当地降低客户风险。这个规定让券商的产品有了亮点,多数券商的产品设计中也充分运用了这一条件。
  集合理财分五类
在对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业务有个宏观了解后,我们现在来具体分析一下目前已发行的14只产品(见表一)。
  在过去的时间里,市场常常按投资范围来划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集合理财通常被分为限定性集合理财和非限定性集合理财,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新股发行、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投资基金等信用度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股票、股票型基金等风险类产品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由管理方和投资者约定,一般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股票等风险性、高收益产品。因此,追求收益的投资者可以选择非限定型的集合理财产品,注重稳妥的投资者则可以选择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
  不过券商业内普遍不太认可这种划分方法。大家认为,从集合理财按风险收益比来看,单纯的限定性和非限定性的分类方法不能准确反应各个集合计划的差别。对此,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部有关人士强调,应该首先根据其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范围分类,在此基础上,再根据投资管理人季度报告中的投资比例进一步确定类型。
  中信证券将目前市场上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分为五大类。
选择产品有几招
  在对14只产品进行分类后,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投资的问题。这里有几招可以帮助投资者作出选择。
  首先,投资者要对大势能够有个清晰判断,然后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来选择产品。去年受股市行情不佳的影响,所发10只产品绝大多数为限定性产品,主要投资于风险较小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在非限定性产品中,仅有东方红1号、光大阳光等两只产品的股票投资上限超过了50%。今年以来,随着市场的转暖,面对一些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追求中长期高于债券收益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一些新生的集合理财产品股票投资比例有了明显提高。新成立的广发理财3号投资上限从2号的20%一下子提高到80%,发行中的中信理财2号股票投资上限由1号的20%提高到75%,而海通证券的首只产品稳健增值的股票投资上限也达到了65%。如果投资者偏好高风险高收益,那么配置型和偏股型集合理财产品将是不错的选择。
  其次,根据历史业绩来选择产品。2005年,新生的10只集合理财产品有9只在当年实现盈利,累计分红已超过亿元。其中,东方红1号、光大阳光、招商基金宝、国信金理财等均有上佳表现。当年,招商证券实现受托投资管理收益5099万元,国信证券实现收益2458万元,中金公司实现收益1803万元。可计算的创新类券商托投资管理收益总收益超过亿元。例如,截至1月12日,东方证券东方红1号集合理财计划的净值已突破1.15元,这一净值增长水平与2005年股票型基金净值增长冠军不分伯仲。而其他配置型和货币型集合理财产品的净值增长率也不逊同类基金。
  最后,根据券商自有资金参与度来选择产品。虽然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存在知名度不高、投资门槛较高、不能做公开宣传、推广成本高等劣势,但集合理财产品已显现出与基金差异化发展的优势。许多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都以自有资金参与为买点,这种风险先承担的特点吸引了不少投资人。
  据悉,在先期成立的5只非限定性集合计划中,有4只管理人都以自由资金参与,且参与比例较高,其中两只参与比例为5%(长江证券、招商证券),另外2只参与比例为10%以上(东方证券、光大证券)。而7只限定性集合计划中,有3只计划的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比例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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