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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慧 ] |
近日,有媒体报道,从2007财政年度开始,中消协已悄然变成一个“吃皇粮”的协会组织。中消协全年所有的运营费用将全部从中央财政拨付的750万元资金中支取,成为迄今为止内地唯一一家享受此待遇的在民政部备案注册的社团组织。 作为替消费者维权的独立的社团组织,中消协此次摇身一变而成为一个“吃财政饭”的事业单位,且行政化趋势浓郁,这引起了民间的广泛争议。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上周与腾讯网的联合调查,在1349名受访者中,52.4%的人认为中消协享受750万元的全额拨款,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坏事”。而持相反观点的27.2%的人则认为,没有了后顾之忧的中消协从此可以全力为消费者谋福利了。 那么,中消协“吃皇粮”到底是利还是弊呢?据了解,我国消协与国外的消协不同,国外的消协收入主要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捐赠及自办刊物取得的收入,但我国消协缺少国外那样的生存土壤,它取得的会费收入极其有限,这迫使消协不得不“另谋财路”,使消协的部分功能发生扭曲。“欧典地板”事件的暴露,就是这一功能扭曲的最直接表现———欧典是连续6年被允许使用“3·15”标志的企业,但最终被曝出丑闻,通过出售“3·15”标志获益的消协遭到民众的强烈批评,公信力受到严重的质疑。因此,财政给予一定的拨款,可以缓解消协的资金压力,也可以避免消协自筹经费时向商家伸手,这是利的一面。 弊的一面是,中消协在吃上“财政饭”后,是不是也会随之沾上了“官”气,成为官方的代言人呢?俗话说,“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中消协从此还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更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可以享受全额拨款外,中消协的另一个重大改变是,它的职能将从“事后维权”逐步转为“事前预警”。有媒体证实,中消协将不再直接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案件,转而通过购置、获得产品样本进行测试和比较研究,开展消费调查和消费普查活动。中消协在这些测试、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不定期公布比较实验结果和消费调查结果。这种主要职能的转变,意味着消协似乎已经将自身看作是一种行政机关,将主要行使监管职能而不是帮助消费者维权。这或许正是消费者对于中消协“变身”更深层次的担忧。 事实上,我们并不否认,财政拨款与中消协性质的转变并无直接关系。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都十分重视保证消费者组织的经费。荷兰、以色列、英国、韩国等国消费者组织的经费全部由政府拨款;德国、芬兰、丹麦等国消费者组织的经费75%-95%由政府拨款。关键的问题是,中消协的身份转化会否带来角色的错位以及功能的削弱?无可置疑,一个行政化的、甚至就是行政机关本身的消协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无益的。行政化后消协不仅与现有国家行政权体系中众多的市场监管部门容易产生职能重叠,而且,消费者本身失去了一个独立的自治组织,消协独立行使社会监督职能,为消费者代言和独立监督、制约公权力等功能,都将大大退化甚至消失。 在中国青年报的调查中,一位受访者的话得到了不少人的附和:不管中消协拿的是哪家的钱———官方的也好,赞助也好———只要它不忘身份,不变脸,不长脾气,为消费者撑腰做事,继续倡导和促进和谐消费,那么它仍然可能成为中国消费者的协会。 但愿消费者这样一个朴实的心愿,最后不要成为一种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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