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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与“商业”莫成左右手
2007-2-6

[ 马红漫 ]
  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的牌局终于凑够了“人手”,伴随农业银行股改大幕开启,“三缺一”的局面即将被打破。农行于日前宣布,该行将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完成财务重组;同时,国家注资、不良资产剥离、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股改关键性工作也将在今年完成。
  农行的股改进程注定将成为未来媒体关注的焦点话题。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对于已经走上“牌桌”的另外三家国有银行,社会的关注度已经降温,媒体最多报道的内容是其股价的升跌起伏,而对于国有银行进一步的体制改革则鲜见涉及。“一厢的热闹,一厢的冷清”,这种现象似乎表明,在国有商业银行改制的道路上,如果将财务重组视为起点的话,那么成功上市则是这一历程的终结。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银监会日前公布了2006年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的统计数据,其中就透漏出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统计显示,商业贿赂的主要发生领域集中于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直观看来,这表明在国有银行和农村金融领域存在着严重的供求不平衡问题,因为只有供求关系失衡,才会逼迫交易一方向稀缺方行贿。事实也确实如此,一方面,银行借贷仍然是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而国有商业银行又凭借体制和规模优势,成为了资金供给的主力;另一方面,在农村地区,可供融资的机构更是凤毛麟角,融资方经常处于“被选择”的弱势地位。
  但需指出的是,银行业务供给稀缺只是表征,导致这种格局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并没有随着股改上市而彻底到位。
  事实上,虽然大多数国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制并成为上市公司,但是其背后的国家财政信用并没有因此而功成身退。不仅如此,隐含在背后的政府财政信用仍是支撑其改制上市、股票定价、风险评估的最重要因素。然而,国有商业银行在享有免费国家信用带来诸多利益的同时,却没有向社会回馈最基本的公益性:曾是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以其所谓的商业属性为由,已经渐次从农村市场裁撤分支机构,从而导致了农村金融市场供给的真空,给该领域商业贿赂多发铺垫了温床。
  由此我们发现,虽然国有银行商业化并无问题,但是当“国有”与“商业”两个字眼成为了当事者手中的玩偶和工具时,问题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当需要融资、需要热捧、需要财政支持的时候,“国有银行”、“全民财富”就成为其无偿获取财政信用的理由;而当类似农村金融等需要国有银行体现其社会公益属性,付出一定的投入和成本之时,一直享受财政保障的国有商业银行却又打起了“商业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大旗,以经济效益欠佳为理由,大规模裁撤农村分支机构,悄然从农村市场撤离,导致金融荒漠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
  与国有银行社会公益性缺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国际市场上长盛不衰的商业银行,不仅善于在市场商业活动中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获取利润,更在于能够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例如,拥有全球最高信用等级的荷兰合作银行集团,就专门建立了一套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组织体制和有助于透明管理的举报制度,监督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实施状况。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改制上市完成,在强化了经营的商业性之后,更加艰难的体制改革和经营理念的进步考验还只是刚刚开始。国有银行商业化容易,但是商业银行如何体现社会公益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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