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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关注的Q币现象
2006-11-3

[ 记者 张文绩 ]
  说到Q币,相信很多网民并不陌生,这一由腾讯公司推出的网络虚拟货币为众多网友在网上购买物品、进行充值等行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受到网民们的广泛欢迎。然而,近日就有学者针对Q币可以在虚拟世界中支付会员费、甚至和人民币“兑换”等现象,质疑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的存在可能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并冲击了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Q币交易颇流行根据腾讯公司客户服务人员的介绍,由于网络近年来在国内迅速普及,采用QQ网络聊天工具的用户也直线上升,腾讯公司随后相继推出了QQ会员制、QQ游戏等,吸引了不少客户。
  为了方便部分用户支付一些服务费用,公司推出了Q币,公开售价为1元人民币购买1个Q币。网民们可以通过银行卡、声讯电话、手机、网路在线支付平台等渠道购买Q币,待所购买的Q币进入个人账户之后,用户即可支付QQ会员费、购买QQ游戏中的游戏币和各类装备、为个人QQ形象改头换面等。
  在网民中,购买这些虚拟货币的人不在少数。网友小圆是QQ会员,在网上养了一只QQ宠物,她表示自己每个月所缴纳的10元会员费和宠物日常开销均采取用Q币支付的方式,况且用银行卡冲值Q币每次能享九折优惠,按照1Q币等于1元人民币的官方价格,相比直接支付人民币,选择Q币支付方式还能省钱。高二学生林同学平时喜爱定期对QQ个人形象进行更新,差不多每一季都会花上近20Q币购买虚拟的衣服、饰品、背景等物品,同时她有时也会受好友之托为其更新QQ形象,再从她们那里收取人民币。她还告诉记者:"我有时也会将不用的QQ形象物品卖给别人,等于是将Q币再换回人民币。"据媒体公开消息,在今年的超级女声总决赛中,超女的粉丝们为了支持自己心爱的歌手,纷纷购买虚拟货币---Q币投票,仅淘宝网一天Q币的交易额就超过50万元。
  学者质疑虚拟货币
针对Q币等虚拟货币在网络世界中成为一种逐渐流行的支付方式,一些学者不免忧心忡忡。据悉,学者杨涛近日就在2006年第7期的《法制与新闻》上发表了一篇名为《虚拟世界四大怪象的法律拷问》的文章,文中称,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一切公私债务都必须用人民币支付。
  人民币的法定发行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其他组织和机构都无权发行货币。杨涛认为,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由商家发行,与人民币可以"兑换",如果泛滥,后果不堪设想。人民币等真实货币在现实中是有数量限制的,而Q币等虚拟货币商家可无限发行,虽然发行量可能会影响其"汇率",但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网上交易的一般等价物,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据腾讯公司官方网站数据,截至2006年6月30日,腾讯
  QQ注册用户超过5.49亿,即时通信服务活跃账户数达2.2亿,这些都是Q币的潜在消费者,Q币的市场空间无限巨大。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网络虚拟货币进行交易,也难怪学者们的担忧愈发深切。
  法律界看法不一
记者看到,《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那么网络交易市场中流行的网络货币是否合法?法律界人士对此有着不同看法。
  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肖卓律师表示,按她目前所了解的信息,Q币等虚拟货币在法律上应该处于"灰色地带",也即在法律监管范围之外。因为互联网是近几年才开始兴起与普及的事物,其所产生的一些现象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条例进行监管,因此,发行和使用网络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很难说是明确违法。"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一现象是否违法很难下定论,"肖卓说,"不过,对于很多网民们而言,Q币等就是他们网络世界中的货币,代表他们的财产,也有人会将它们与现实生活的人民币进行某种意义上的'兑换',对此现象,有关部门在今后可能会考虑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将之纳入监管范围。"然而,肖卓同时表示,对于网络这些新生事物,最好不要一棒子打死,如果在各方面都作出严格的法律规范,对新生事物的发展不利。
  上海共舟律师事务所的平海兵律师则给出了明确的回答:"这肯定是违法行为。"在他看来,"Q币现象"近年来随互联网普及而产生,但Q币在一些交易中有代替人民币之嫌,应该是违法的。
  对此,腾讯公司客户服务人员表示,有些网友将Q币与人民币"兑换"是个人行为,与腾讯公司无关。公司发行的Q币只适用于购买公司的增值服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也并不存在其它交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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