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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访谈
伦敦经济学院教授查尔斯·哥德哈特:
巴赛尔协议并非最佳
央行日前发布首份《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坦言“金融稳定不追求零倒闭”、“目前的金融稳定是相对静态的稳定”。什么才是金融稳定?有学者指出,不能说中央银行制定了合适的利率和汇率政策,中国金融就能稳定。但是,没有金融的稳定,央行的货币政策就难以有效贯彻。为了保证金融稳定,必然加大监管力度;一旦监管力度加大,反而会造成金融不稳定。这似乎是一个悖论
记者 张薇嫣
本期访谈人物:查尔斯·哥德哈特
剑桥大学学士,哈佛大学博士,大英科学院院士,现任教于伦敦经济学院。哥德哈特教授拥有诺曼索斯诺银行金融学讲座教授头衔,及英国最高级别的巴思爵士头衔。他是经济学中“哥德哈特定律”的创始人,还是香港联系汇率制度的设计者。
哥德哈特教授曾任英格兰银行(英国中央银行)首席经济学家。1997-2000年,他被任命为英格兰银行新货币政策委员会的5名独立委员之一。1986年,哥德哈特教授发起创办了伦敦经济学院金融市场研究中心(FMG),该中心已成为金融学研究的国际知名机构。
金融稳定政策很幼稚
《上海金融报》:如您所知,面临股改上市的中国国有银行正在积极而迅速地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应对2007年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您怎么评价战略投资者在股改和金融稳定中的作用?
哥德哈特:我认为引进战略投资者是非常正确的举动。这样做,不仅使国内的银行得到了国外投资,更重要的是引进了国外先进经验,尤其是能提高风险管理方面的效率。因为风险管理需有足够的数据进行分析,知道怎样分析数据,从一套软件、一套系统、一套方法和每一笔贷款信用等级的变化中,找到坏账“诱因”,并懂得去监控。但是,我不能理解的是,外资银行为什么想来做战略投资?他们花大笔的钱却只能做小股东,我不明白这样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上海金融报》:那么,国际经验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
哥德哈特:在宏观和货币政策方面,国际上有很多很好的经验,其中最主要的是理论界和决策界两方的意见必须一致。其实,两者之间现在已能达成共识,就像普林斯顿大学货币经济学家伯南克正式接任美联储主席,从关键的决策人物上,也分不出谁是学者谁是代表官方。
一般而言,目前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上会采取短期利率杠杆,以达到使价格稳定的预期目标。短期利率,是对将来的经济发展作出预测,进而决定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央行必须拥有独立的短期利率自主权,才能达到稳定价格的目的。
回顾国际上在货币政策方面取得的成就:二战以后,平均通胀4%,70年代约为15%左右。80年代,各国开始花大力气加以控制。各国当时纷纷效仿新西兰采取的通胀指标与政绩挂钩的新方法,结果控制住了物价,由此也就牢牢控制住了通胀。至90年代,通胀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这是一个很大的成就。
但是,在金融稳定方面,我们仍显得非常幼稚,没有取得多大进展。
稳定与监管的两难
《上海金融报》:您刚才提到国际上在金融稳定方面欠缺经验,这是为什么?您如何理解金融稳定?
哥德哈特:对于通胀,各个国家都有明确的衡量指标。衡量金融稳定却比较困难,进一步模型化分析更困难,我们很难把现在的中国与五年前的中国比较,也无法把中国与英国作对比。又比如,某家银行或某家企业不能支付贷款的情况也很难进行模型分析。再者,金融不稳定的因素很难预测和预料,所以,目前惟一的共识就是,没有不稳定就是稳定。
此外,货币政策可利用短期利率工具来控制通货膨胀,但在金融稳定上却没有可供操作的工具。一般情况下,许多国家的央行碰到金融不稳定甚至发生金融危机时,首先采取的工具可能就是增加货币发行量,加强系统灵活度。比如911事件后,美联储就增加了货币供应量,以保证金融的稳定性。
还有一些工具也在尝试中,像巴赛尔协议1和巴赛尔协议2中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现在,许多国家的法律环境和金融体系越来越开放和自由,因而金融风险多直接由银行和金融机构表现出来。有些国家为了保持金融稳定,只能加大监管力度,但这却迫使金融活动转入监管力度较小的其他国家。用术语来解释就是:金融中介减少了,金融灵活性小了。当一个国家的金融中介减少时,反而更易引发金融危机。
《上海金融报》:那您认为从监管的角度,该如何平衡金融稳定与金融中介之间的关系呢?
哥德哈特:为避免中介机构及资金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巴赛尔协议在制定时,首要考虑的就是公平,力求就各个国家的制度进行协调,避免被钻空子。另外,在巴赛尔协议2中也允许一些国家在特定情况下拥有自主权,对自己的监管进行调节。
不过,巴赛尔协议2仍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比如对风险分散的概念理解。它只是假设所有银行的贷款都有共同的风险,再把每家银行的贷款个体化。但其实,在不同产业部门、不同地域仍存在不同的风险,需要根据相应情况分散风险。
《上海金融报》:请具体分析一下如何辩别风险?
哥德哈特:在进行历史数据分析时,还要分析高风险阶段的数据。金融系统的风险造成的损失有多大,有没有把特殊的情况和大事件包含进去,得出的统计结果完全不同。比如,英国自1993年以来,房价一直在上升,此时失业率很低、就业充足,经济发展形势很好,很少出现不良贷款。以这一时段分析,似乎进行房屋抵押贷款是百分之百的没有风险。
如果把历史阶段往前加两年,再看1990-1992年情况就大不相同,我们会看到英国楼市几乎要崩溃。也就是说,楼市萧条时会比房价上涨、就业状况良好时,风险要高百倍到千倍。
所以,分析风险时选取的历史时间段非常重要。因为一旦进入金融危机阶段,所有衡量价格变动的趋势都与平常完全不同。
《上海金融报》:中国现在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控制房价,而主要依据就是房价与收入差距太高。那么,在我们这样的国家,是控制房价还是增加收入效果更好些?
哥德哈特:房价比收入增长要快,这不光是某个国家的特殊情况,中国的房价可能有泡沫,可是英国更严重,全世界都是这样。
增加收入稳定房价会是个漫长的过程。重要的变量不是房价,而是利率将来的走向。如果实际利率低,即使收入没有迅猛增长,也可以支撑较高的房价。
巴赛尔协议并非最佳
《上海金融报》:您似乎一直提到巴赛尔协议存在不足之处,是吗?
哥德哈特:我之所以强调巴赛尔协议的不足,是因为银行和监管部门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因此目的也不一样。巴赛尔协议所指的风险监管,是着重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准备金方面进行管理,这与企业自身常用的经济意义上的资本概念有所不同。
每家银行都对自己的风险非常关注,比如一些商业银行采用风险值模式,以及采用一种商业化的贷款管理系统等。而监管当局是在每家银行所用的单个风险预警数据上加一定百分比,这样似乎显得更安全。另外,监管部门还会通过压力测试法控制风险,即在非常特殊的紧急情况下,比如9·11事件,银行是否有足够的资本金及抗风险能力去对抗压力。
可以看出,银行与监管层的方法完全不同,而且这种方法还会对监管层有误导作用。
同时,巴赛尔协议只对资本充足率有要求,但对达不到要求的却没有相应约束。相对而言,美国的联邦储蓄保险机构在巴赛尔协议中加进了优化条款,对风险管理采取了另外一套避险的措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当然,巴赛尔委员会的设想就是从监管角度尽量把两者接轨。也许,巴赛尔协议并不是人们最终想要的,也许只是一个过渡产物,我们期待着将来有一个更好的制度框架。
《上海金融报》:在以风险为本的银行监管方法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应以什么为参照指标?
哥德哈特:在监管风险时要看两个指标,一是资本本身,二是利率的预留度。资本充足率是为了防范不可预见的风险,而提高利率则是针对可预见的损失。其实,西方监管部门也没有意识到这两者的区别,没有预见到利差与风险有着很大的关系。
就前者而言,也是困难重重。一家银行若有许多风险很大的贷款,就必须准备更多的资本准备金。问题在于,风险大小怎么衡量?某些银行可能会把风险高的贷款“伪装”成风险低的贷款,以减少资本准备金。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一种博弈游戏。
事实上,风险管理非常复杂。巴赛尔协议1只有三四页纸,巴赛尔协议2却变成了三大卷的复杂文件,这很容易导致监管部门对银行采取类似医生对病人的方法,医生开什么病人吃什么,从而形成羊群效应。这在金融市场上很危险,金融危机形成的很大因素就是一边倒一窝蜂。监管政策一刀切非常容易导致这种危险现象的发生。
所以,现在我正在考虑的是,是否对巴赛尔协议2所规定的资本充足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国不用赶时髦
《上海金融报》:中国目前并没有遵守巴赛尔协议2,而只是遵守了巴赛尔协议1的监管规定,将来我们是否需要也遵守巴赛尔协议2呢?
哥德哈特:巴赛尔协议2是由一些国际大银行自身的利益集团驱动所形成,主要针对国际上经验丰富、管理成熟的银行,而不是针对发展中国家或发达国家的小银行,美国也只有12-20家较大的国际性银行采取巴赛尔协议2。而且,巴赛尔协议2本身非常复杂,发展中国家必须具备完整的贷款历史数据、信用等级评估等依据,否则无法达到这样的要求。若为了赶时髦,或希望国际化高效率而照此强求,本身就不现实。
所以,我个人认为,中国只选择遵守巴赛尔协议1,这个决定完全正确。
金融监管是一种约束,往往在金融危机时,约束的副作用越大。巴赛尔协议2比巴赛尔协议1进一步把可衡量的风险及监管要求连在一起。也就是说,当经济不景气、企业需要贷款时,监管标准反而更严格,并进一步要求银行提高资本准备金要求。
更不巧的是,因为安然的会计丑闻事件,使得许多国际上的会计标准协会对会计制度进行改革,让企业会计账目与实际资产市值挂钩更紧密。如此一来,经济进入萧条期时,用这种会计制度所计的银行或企业的资产额会下降,而同时资本金要求却在增加,这势必让银行雪上加霜。
如果中国现在加入巴赛尔协议2,需要大大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但眼下,正在谋求海外上市的银行,已经有资本金充足的要求;其次,国家在发展阶段仍需要很多贷款,资本金要求提得太高没有好处。
《上海金融报》:我们知道,巴赛尔协议1主要针对信用风险,巴赛尔协议2则兼顾到了市场风险和营运风险。在某些具体措施方面,我们还能借鉴巴赛尔协议2的哪些理念方法?
哥德哈特:巴赛尔协议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方面,做得比较完整。至于营运风险,我认为用资本充足的方法来防范不容易做到。这其中的风险有多种多样,比如欺诈风险和内部操作失误如何防范。还有,如信誉和宗教风险,这些风险用资本金方法该如何解决呢?
另外,监管当局让每家银行都遵守风险管制方法,但是我们看到银行之间往往有相互传染和传递的效应。一家碰上挤兑风险,用户就会到别家去挤兑,这样形成的系统风险更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有很多人认为,未来的风险监管将会越来越依赖于各家银行自身的风险防范的好坏。美国也对巴赛尔协议2持不赞成态度,美银行界采取资本相对于总资产的比例进行衡量和管理的不同方法,手段和措施显得更为宽松。美国与巴赛尔协议2不同之处就在于,在问题出现之前,要么收购不良资产,要么降低资本,以防范于未然。
我认为,监管所用指标应根据经济循环作相应改变。如按揭贷款,在房价上升时就减少贷款,反之亦然,这在香港和韩国已经开始实行。同样道理,消费贷款也要在消费非常热时压缩贷款,在不景气时放宽。最终目标是希望每家银行都能采取风险管理的办法,在经济不景气时自动放宽贷款,经济景气时则收紧贷款。